安全事故最高罰款1億元 “三管三必須”寫入法律 最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本月起施行。從內容來看,新法對于加大對生產主體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嚴防生產監(jiān)管盲區(qū)、督促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重點內容都作出了相應修改。 依法治理安全生產活動,成為世界共識和慣例。據悉,我國的《安全生產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是我國安全生產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曾于2009年和2014年進行兩次修正。9月2日,市安委辦對備受關注的新《安全生產法》相關內容進行解讀。 加大懲處力度,最高罰款1億元 據悉,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罰款金額設置更高。就事故罰款方面,由之前的20萬元至2000萬元,提高至30萬元至1億元;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事故罰款數額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 處罰方式更嚴。舉例來說,對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之前是“先責令整改,拒不整改再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并處罰款”,現在則是:違法行為一經發(fā)現即責令整改并處罰款,拒不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并可以按日連續(xù)計罰,拒不停產整頓的,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懲戒力度變得更大。與此同時,剛施行的新《安全生產法》加大了對違法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和公開力度,增加了加大執(zhí)法頻次、暫停項目審批、上調有關保險費率、行業(yè)或者職業(yè)禁入等聯合懲戒措施。 “三管三必須”寫入法律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一直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都非常重視,黨的領導和“一崗雙責”等要求,很早就寫入“紅頭文件”。 此次施行的新《安全生產法》則將相關內容寫入法律條文中,明確了“三個必須”——“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此舉進一步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與政府監(jiān)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jiān)管、行業(yè)自律和社會監(jiān)督的機制。 “安全生產人人都是主角,沒有旁觀者” 新《安全生產法》第五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敝档靡惶岬氖牵凇耙话咽帧甭氊熤,新《安全生產法》首次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人人都是主角,沒有旁觀者。生產經營單位中的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員工,都負有安全生產的職責。有業(yè)內人士認為,這次新《安全生產法》中新增了全員安全責任制的規(guī)定,就是要充分調動生產經營單位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營造人人懂安全、要安全、會安全的濃厚氛圍,從而整體上提升安全生產的水平。 |
GMT+8, 2025-9-3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