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小劉利用擔任某公司倉管員的職務(wù)便利,伙同父親老劉從倉庫里拉出200余箱陶瓷衛(wèi)浴四件套和30余箱花瓶低價出售,結(jié)果不但自己被判刑,連老劉也被批捕。
小劉是安徽人,和父親老劉都在義烏打工。從2008年開始,小劉在某公司擔任倉管員。因為工作辛苦,工資不高,又守著整整一倉庫的貨物,小劉就產(chǎn)生了侵吞公司財物的念頭;丶液,小劉把這個想法告訴了父親老劉。老劉不但沒有阻止,還覺得是一條發(fā)財?shù)暮寐纷,兩人一拍即合?br />
從2010年開始,小劉在外出給客戶送貨的時候,會偷偷多夾帶幾箱或者幾十箱出來,然后在陽光大道附近打電話給父親老劉,把貨卸到路邊,由老劉把貨運到住的地方,再找人賣掉。通過“配合”,老劉和小劉先后從該公司倉庫運出200余箱陶瓷衛(wèi)浴四件套和30余箱花瓶,涉案數(shù)額達6萬余元。
去年8月,被害人王某聽說市場上有人和他賣同樣的東西,而且便宜很多,便懷疑自己的貨物被人偷賣了,結(jié)果回去一查倉庫,果然少了很多。報案后,小劉隨之落網(wǎng)。6月20日,小劉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老劉逃回安徽老家后,整日東躲西藏,心里壓力極大,自知難逃法律追究,10月28日,老劉在妹妹的陪同下回到義烏投案自首。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老劉雖不是該公司工作人員,但利用其兒子的職務(wù)便利,將公司財物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仍構(gòu)成職務(wù)侵占罪。11月27日,老劉被義烏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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