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犯罪嫌疑人吉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義烏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吉某在數次追債未果,甚至聯系不上債務人、連吃閉門羹的情況下,不惜用不合法的方式追討債務,最終受到法律的懲罰。
據了解,吉某是金華地區(qū)承包內墻粉刷的包工頭,去年8月,吉某通過別人介紹來到義烏并在周某手下干活。但做了一個多月后,因種種原因,周某拖欠吉某3萬元左右的工資款。雖然周某陸續(xù)還給吉某一部分拖欠款,但還是有5千多元的欠款未還。之后,吉某多次向周某討要,但周某總是找借口推脫,到后來干脆電話不接、微信拉黑。錢要不回來,還要面對每月的車貸、手下工人的工資催討,吉某心急如焚,開始想其他辦法聯系周某。通過之前與周某的相處,吉某認為周某是個好色之人,于是吉某將此事告訴了前妻宋某,并希望宋某能利用微信把周某約出來,當面讓他還錢。
今年3月下旬的一天,吉某與宋某經過事先商量后,由宋某通過微信號加周某為好友,通過聊天騙取其信任。3月28日,宋某對周某謊稱自己在義烏,并邀其到義烏見面。與此同時,吉某也帶著“小旭”等三名男子來到義烏。當周某到達某公園附近后,通過微信告訴了宋某具體地址。吉某得知具體地點后,馬上帶人趕往現場,“小旭”等三人一見到周某便對其實施毆打,致周某受傷。后經義烏市公安局司法中心鑒定,周某的傷勢達到重傷二級。6月30日,我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犯罪嫌疑人吉某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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