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專用車位”、“商家停車位”、“**號專用車位”……為了自己停車方便,越來越多的人想出稀奇古怪的占位辦法,尤其是私自侵占公用停車位,引起市民的極大不滿。
用凳子、紙箱、菜筐等占據(jù)公共停車位,自己停車方便了,但侵占的是公共資源。筆者咨詢了交通管理方面的人士,他們表示,公共停車位本來就屬于共有的,任何人不得占為己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未經(jīng)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私設(shè)車位鎖、水泥墩霸占道路的行為明顯違法,行為人應自行清除障礙物并恢復原狀。對于不主動清除障礙物并恢復原狀的單位或個人,相關(guān)部門可依法勒令其定期整改,否則可予以行政處罰。如因這些行為導致他人人身財產(chǎn)等受損,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人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看來,盡管你占領(lǐng)了停車位,但它不可能屬于你的,而是大家公用的。城市車多,停車位緊張,這對矛盾日益尖銳,緩解市民停車難,政府、百姓都在想辦法。政府部門應該將讓市民有停車的地方作為一大“民生實事”來抓,想方設(shè)法拿出有效的治理辦法,讓市民便捷地停車。市民也要理解、支持政府部門“既要保障城市暢通又要方便市民停車”的新舉措、新途徑,若只顧自己方便,干“霸道”的事兒,輕者被人“曝光”丟面子,重者還得承擔法律責任,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