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持續(xù)改善大氣環(huán)境質(zhì)量,近日,我市出臺《義烏市國Ⅰ汽油車淘汰補助實施細則》,從2019年1月1日起,對國Ⅰ汽油車淘汰實施財政補助。
本次淘汰補助的條件為,2018年10月31日前(含)登記在本市行政區(qū)域的車輛,車輛所屬地的認定以2018年10月31日24時車輛的登記信息所在地為準,不包含2018年10月31日24時之后轉(zhuǎn)出義烏的車輛;車輛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yè)和其他非財政供養(yǎng)的社會組織;本細則實施之日(含)起淘汰注銷的國Ⅰ汽油發(fā)動機汽車;非因自然報廢或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車輛;距強制報廢期止一年以上或無強制淘汰年限的車輛。補助標準為,微型客車、微型貨車,每輛補助1500元;小型客車、輕型貨車,每輛補助2500元;中型客車、中型貨車,每輛補助3500元;大型客車、重型貨車,每輛補助4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