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市農業(yè)農村局獲悉,結合“田間七日”技術服務活動,我市對商品有機肥推廣辦法進行修訂調整,制定出臺《義烏市商品有機肥推廣應用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不僅擴大了補貼有機肥范圍,供農戶選擇的補貼有機肥種類更多,同時大大減輕了農戶用肥成本和資金壓力,對需要購肥的農戶是個利好消息。
《方案》同時明確,本項目推廣應用的各類商品有機肥按唯一備案價格進行銷售,扶持對象自行選擇經備案的商品有機肥進行土壤培肥的,對所購肥料實行價格補貼,其中糧食作物中施用商品有機肥每噸補貼400元,非糧食作物中施用商品有機肥每噸補貼300元。
市農業(yè)農村相關負責人介紹,《方案》明確規(guī)定補貼商品有機肥推廣應用,不得用于水產養(yǎng)殖和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fā)展林果業(yè)等法律法規(guī)明確禁止的農業(yè)生產經營活動。例如,種植在永久基本農田上的葡萄、桃等水果不再享受補貼;供肥廠家不再局限于招投標,我市供肥企業(yè)由生產廠家自行申報備案確定(一年一備案),不再招投標;農戶申購商品有機肥只需支付自負部分,補貼金額直接支付給第三方配送單位;補貼商品有機肥種類范圍擴大,農戶選購經備案的粉狀、顆粒狀商品有機肥、生物有機肥、有機—無機復混肥等均可享受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