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駕駛員潘某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高速交警查獲。在調查過程中,民警發(fā)現(xiàn)潘某的駕駛證早已被吊銷。
1月1日上午8時許,高速交警金華支隊四大隊民警在G1512甬金高速往金華方向懷魯樞紐附近路段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輛紅色跑車停在硬路肩,立即上前查看情況。駕駛員潘某下車后表示,車輛疑似沒電拋錨了,正在打電話報警。交談中,民警從潘某的口氣中聞到一股酒味,就將潘某帶回大隊駐地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潘某體內血液中酒精含量達32mg/100ml,已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調查,潘某供職于天臺某豪車租賃公司,他駕駛的這臺浙G號牌的跑車是公司從義烏租賃而來。2020年12月31日晚,潘某與堂弟潘某某,以及幾個朋友一起在天臺某酒店跨年聚餐,期間潘某喝了幾瓶啤酒和幾杯勁酒。喝完酒,他才想起公司通知他元旦上午要把車送回義烏,于是他趕緊聯(lián)系代駕,誰知代駕開價要1500多元,潘某嫌太貴。于是,2021年1月1日凌晨,他帶著潘某某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了高速。在甬金高速東陽服務區(qū)附近,車輛拋錨了,潘某酒駕行為也被民警發(fā)現(xiàn)。更讓民警意外的是,潘某早在2019年10月因酒后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駕駛證已依法被吊銷。因此,潘某還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