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義烏西城北路與龍崗路交叉口附近發(fā)生一起肇事逃逸事故,助力車駕駛人王某命喪車輪。事發(fā)10天后,義烏交警部門找出了肇事司機張某。
上周五,王某的母親專程到義烏交警部門致謝,感謝民警為她兒子討回了公道。對此,處理交警卻感嘆良多:“要是張某當時不逃走,后果就不會這么嚴重了。”
事情發(fā)生在12月8日晚8時20分許,處理民警接到110電話,最初以為是單方面的事故,現(xiàn)場只有一輛助力車倒在地上,駕駛人受傷。
交警趕到現(xiàn)場后,經勘查,發(fā)現(xiàn)助力車保險杠左側殘留著一塊紅色油漆印,似有撞擊過的痕跡,不遠處還有一個安全頭盔,懷疑是跟其他車輛發(fā)生碰撞后,對方逃逸。
經對事發(fā)附近路段的監(jiān)控卡口倒查,警方初步確定肇事車輛的類型。連日偵查后,最終鎖定肇事者張某。
來自河南的張某在義烏后宅街道杜元村賣水果,當晚收攤后,他駕駛一輛運水果的正三輪載貨摩托車,打算到荷葉塘接妻子回家。據(jù)他回憶,剛開過西城北路通過龍崗路交叉口,他拿出手機給妻子打電話,問她何時下班。通完電話,他剛想將手機放進左側上衣口袋,就感覺車子右后方劇烈震動了一下,連戴著的頭盔和手機后蓋都震掉了。
張某回頭一瞧,看見一輛助力車從自己右側滑出去七八米遠,駕駛人也摔了出去,躺在地上一動不動。
張某想這人肯定傷得不輕,如果要自己賠償,可能是無底洞。他連走過去看一眼對方的傷勢都不敢,頭盔也沒撿,就匆匆一走了之。
到了金輝路,一路驚慌失措的張某難逃良心譴責,決定打120急救,結果發(fā)現(xiàn)手機后蓋和電池都不見了,只好直接騎回出租房,也不敢再出去賣水果,打算避避風頭再說。沒想到,交警還是找上了門。
據(jù)悉,張某的正三輪摩托車是2009年購買的,為了省錢,保險和年審都過期了。而死者王某也是河南人,在義烏做裝潢工作。
處理民警表示,按照張某的描述,可能是王某追尾所致,如果他當時不逃逸,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就能判定事故雙方責任,未必會負主責?蛇@一逃,再喊冤已經晚了。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張某已被義烏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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