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國際商貿城做飾品生意的徐先生收到銀行發(fā)來的扣款短信,稱他剛完成一筆19880元的轉賬交易。
“我沒動過這張卡里的錢。如果我老婆要轉賬,肯定也會先來跟我說。這是怎么回事?”徐先生起了疑心,并找到妻子林女士確認,妻子說也沒進行過轉賬交易。發(fā)現問題后,林女士立即趕到銀行查詢,查明這筆錢通過微信轉賬給了一個昵稱叫“××布藝”的人。查詢銀行流水發(fā)現,從12月4日開始,這張銀行卡竟先后向“××布藝”轉了7筆錢,第一筆4897元,之后每筆的數額都在增加,總計已達56284元。從銀行回來后,林女士與丈夫查看監(jiān)控發(fā)現,商位營業(yè)員小陳拿出他們的手機進行過操作。
隨即,徐先生夫妻倆報了警。市公安局商城派出所民警趕到商位,口頭傳喚小陳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民警了解后得知,小陳來自湖南邵陽,剛滿18周歲,今年9月才從老家到義烏,她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到林女士的商位做營業(yè)員。面對民警,小陳對自己盜刷銀行卡的行為供認不諱。
小陳供述稱,其月薪為4000元,主要工作是負責接待客戶,工作也很認真負責。12月初,小陳下載了一款手機交友軟件。她在軟件里將自己塑造成一名經商的成功女性,頻繁給一名男子刷禮物,結果沒過幾天就發(fā)現自己的工資不夠用了。“11月的一天,老板娘使用手機付款時,我無意中發(fā)現了她的開屏密碼和微信支付密碼,我就記了下來!12月4日,小陳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動起歪心思,趁林女士不在時轉走了第一筆錢。此后,小陳在短短23天內,分7次轉走了5628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