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記者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三大隊了解到,最近他們查處了一起違法行為,駕駛員馬某一次性被扣除21分,到底是什么情況呢? 經(jīng)了解,事發(fā)當天,在S26諸永高速往溫州方向66公里附近,一輛小汽車因后輪爆胎停在路邊。為圖方便,車上幾人竟然決定從東陽服務區(qū)出口逆行進入。為了不被視頻抓拍到,幾人商量后想到用塑料袋遮擋車牌,并從服務區(qū)出口匝道逆行駛入。 不料,他們的一舉一動被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三大隊數(shù)字警務室工作人員全程關注,高速交警也第一時間趕往現(xiàn)場,對駕駛員馬某進行教育、作出處罰。 因馬某駕駛故意遮擋號牌的機動車上路和高速公路逆行兩項違法行為,高速交警對其分別處以罰款200元記9分、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總計罰款400元、扣21分。 三大隊民警唐雪飛說,因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達到12分,馬某被現(xiàn)場扣留駕駛證。馬某需參加理論學習,并參加科目一的重考,通過后才能重新獲取駕駛證。 |
GMT+8, 2025-8-14 16:13